深圳男17楼扔猪骨砸中一女子 获刑6个月

发表:2026年10月05日
本报讯

据大陆媒体9月24日消息,近日深圳一法院审结一起高空抛物致人受伤的案件。涉事男子在广东深圳务工,与同乡合租于前海蛇口自贸区的一处高层住宅。

5月8日中午饭后,江某与同乡收拾碗筷时,随手将吃剩的猪排骨从约50米高的17楼阳台向外抛下,猪排骨正好砸中了楼下行人李女士的头部。

李女士当时感到剧烈头晕,且头部流血不止。同行的朋友立即报警并呼叫救护车。经检查,李女士头部右后方形成一处长约2厘米、深约1厘米的伤口,司法鉴定为轻微伤。江某扔完猪骨后外出上班,并未察觉楼下有人被猪骨砸伤。

5月10日,江某被抓。7月20日,该案被移送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,江某抛掷猪骨头的中午时段属于人流活跃时间段,事发地处于人流量较大的地铁口附近路段,周边商铺林立,人行道人员往来密集。江某在人员密集区域高空抛掷重物,客观上造成行人轻微伤的后果,其行为危害性较大,已构成高空抛物罪。

8月10日,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目前判决已生效。

对此,网友纷纷热议:“应该按行为判刑!高空抛物按5年起步,以儆效尤。”

“量刑太轻,不能服众!以伤情判决,不以高危行为定罪,不足以对他人将来是否再出危情起到法律的威慑作用。”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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